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12994 |
区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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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1.在区委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南通市有关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向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我市统一战线工作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我市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区及区以上人大、政协及统战性群众团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规划和组织对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乡镇党委统战委员、民宗助理。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在我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地区来海挂职干部的联系、协调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大业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做好侨胞、侨眷以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 5.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负责联系海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 6.调查研究我区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参与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在我市贯彻落实的情况;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7.负责开展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理论的宣传工作。 8.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的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指导市侨联、工商联开展工作。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