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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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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认真贯彻《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实行“三化、一公开”制度。 即:一是财务审批程序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的每项经费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核人三人以上签名方可报支。二是经费使用合理化。每项经费支出必须说明支出理由并附价格明细,无特殊情况严禁白条。三是重大支出民主化。对基建项目2万元以上、添置设备1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必须经堂委会民主讨论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后方可支出。各场所财务的收支情况每月在公示栏内进行张榜公布,接受信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