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领域的服务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特殊的社会管理工作,海门市以“保稳定、求和谐、促发展”为工作目标,以服务与管理并重为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一是完善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根据乡镇民族助理调整情况,重新调整充实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246各行政村设立了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属地管理力度,与乡镇签订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调整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加强与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制定下发有关文件。与公安部门联网,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并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订了《海门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是注重教育引导,加强依法管理。建立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约谈制度,通过不定期约谈和经常性走访等形式,密切与民宗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引导他们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建党90周年活动为契机,在民族、宗教界人士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以举办书画展、印发宣传资料、参观张謇纪念馆等形式,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现常态化,通过横幅、板报、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使宗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宗教场所的社会形象得到提升。针对全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现象,民宗局对全市37家少数民族同胞经营的清真店铺进行了检查,向少数民族同胞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并详细了解清真食品的进货渠道、生产加工以及餐具卫生等情况,要求他们确保清真食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