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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抓手”不断推进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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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门市以“四抓手”,不断推进“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活动。 一是抓《条例》学习贯彻。 先后举办了二期宗教界人士学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新修改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培训班;将《条例》纳入全市“六五”普法教育内容,印发《条例》学习资料5000多份;各宗教活动场所利用橱窗板报开辟了《条例》学习专栏;在全市教职人员中开展了“学《条例》、知《条例》、守《条例》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抓场所制度建设。 该局针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同各团体、各场所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如《政治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重点抓了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卫生防疫、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制度上墙率达100%,真正建立起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各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 三是抓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一是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这四条原则性标准,把思想素质好、信仰正、信众满意的教职人员推到负责人的岗位。二是创新工作激励机制。年初开展了场所负责人年度述职和教职人员的年度考核活动。三是建立与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的联系制度,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做好政治安排工作。目前已安排1名宗教界代表人士担任南通市人大代表,4名代表人士担任海门市政协委员,5名代表人士担任海门市青联会会员。 四是抓安全稳定工作。该局紧紧围绕“安全稳定”的总目标扎实做好工作。一是与3个宗教团体、21个宗教活动场所签订责任书,明确责职,落实责任。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中采取集中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个别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并做到两个必查。即:重大节日必查,重大活动必查。三是制订了《海门市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由市法制办统一在党政网上公示。四是切实做好抵渗防邪工作。在各宗教活动场所中开展了“固本强基、筑牢防线,自觉抵渗防邪”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