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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环保事业的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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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将是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产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得到进一步控制和解决。 1、水污染治理:⑴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强化“环保第一审批”制度的贯彻执行。⑵扩建污水处理厂,实施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截流工程。⑶继续在工业系统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审计,从生产源头上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削减水污染物的产生。⑷控制和消除重金属污染,要建立全市电镀中心。统一规划,形成全市电镀企业集中区域,集中处置重金属污染。 2、大气污染治理:⑴加强城市地面扬尘治理。提高绿地覆盖率,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拆迁和建筑施工、道路等地面扬尘。⑵积极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措施。加强路检抽检,推广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严格控制助动车数量,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发展公共交通车辆。⑶综合利用秸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扶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⑷重视城区生活环境改善,切实抓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对城区下水道、排水沟进行整治,防止恶臭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