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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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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新的社会阶层是伴随我国改革开放进程逐步成长发展起来的阶层,他们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新兴力量,在促进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我们党在对现阶段各社会阶层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全新判断,是对党的执政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这一论断对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正视其存在,关注其利益,凝聚其力量,引导其发展,是我们新时期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 范围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是指经济成份中六个方面的人员,即: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 工作方针 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关注他们的利益诉求,凝聚他们的聪明才智,扩大他们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为做好新时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20字方针,尊重他们的劳动创造和创业精神,凝聚他们的聪明才智,引导他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社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工作方法 社团为纽带、社区为依托、网络为媒介、活动为抓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