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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建房与农村集居区建设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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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海门农村农民建房与聚居区的建设,由于建设规划缺乏连续性,农民不按规划建房的现象比较严重。为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节约土地资源,提高集居区基础设施的利用率,规范农民建房,提如下建议: 一、规划符合海门实际情况的农民集居区。海门农村农民集居区自80年代以来多次的规划,非字型、一字型的集居区已成规模,如根据已建成规模的集聚区再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完善,更有利于规范农民建房,更有利于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二、加大农民集居区的基础设施投入。政府应逐步加大对集居区基础设施的投入,使集居区内的医疗服务和生活环境等明显好于非集居区,激发非集居区的农民向集居区迁移的内在动力。 三、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创新户籍制度,探索“以农民宅基地转换城镇宅基地、以土地承包的权益换社保”的途径,减少拆建,节约资源,使更多的农民变为居民。 四、充分利用政策,推动集居区上档次上水平。对一些成片土地居住户不多的地区,特别是城镇周边地区,要积极运用好“万顷良田”和土地复垦的政策。这样既有利于土地的规模化,又可建成具有一定档次和水平的农民集居区。 五、要有整体联动、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农民建房与农村集居区建设,应在“规划”的大前提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努力解决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树勋镇 方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