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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十二五”海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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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加快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和法制化建设。建立市、乡、村(居)各级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本程序和规范,将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向利益保障机制延伸和深化。 3、加快计划生育规划统计改革与发展,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力争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手段解决流动人口管理难、计划生育宣传手段不适应等难题。 4、建立完善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重点的公共服务机制建设。探索与卫生部门联手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拓展服务项目的新路子、新方法,在实现双赢的基础上来推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5、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推动区域合作,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一盘棋”建设。 6、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 7、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财力投入保障机制建设。使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共同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海门市人口计生委 俞晓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