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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推进“四化”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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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不断完善管理宗教方法,推行“四化”,即: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民主化。 一是规范化。本着依法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以及“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建立健全了市镇村三级信息员队伍,把农村宗教领域突出的“三乱”整治工作纳入市委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二是制度化。认真贯彻《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实行“三化、一公开”制度。依据“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要求,指导各宗教场所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各宗教场所的检查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是法制化。为全面推进“六五”普法活动的开展,海门市宗教局将4月份定为法制宣传月,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召开法制宣传讲座、举办法制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和谐海门法进宗教场所”主题活动。同时,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法制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民主化。严格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宗教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在包场太平山寺、四甲宝光寺引进僧人管理并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寺务管理委员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