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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多举措优化社区民族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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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民委《江苏省民族工作进社区实施办法》、《江苏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南通市民宗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民族工作进村(居)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工作在基层的深入开展,加大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力度,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培育“树勋镇富民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典型。在富民村依托已建立的少数民族活动中心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座谈会,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多种文艺活动等。还积极争取上级的拨款,在树勋富民村建立了首个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少数民族创业园,加快少数民族创业致富奔现代化的步伐。 二是在海门镇城南办事处成立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并建立了组织,制定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 三是创新举措,积极推行社区民族工作“网络化”“规范化”“社会化”管理模式,确保了社区民族工作服务完善、管理有序,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