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12994 |
海门民宗局法制建设三步曲之第一步曲——以法引导,强化服务 | ||||
| ||||
| ||||
海门为加强法制在民族宗教管理中的引导作用,采取各种有效、新颖的方式增强少数民族同胞、信教群众以及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夯实基础。 1、法制宣传。一是通过举办与时俱进的活动,加强法制宣传,例如“3.15”、“12.4”;二是搭建宣传平台,在少数民族活动中心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制教育。 2、法制服务。一是以设立设区少数民族维权工作站为载体,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二是创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帮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等,多管齐下,保障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 3、建章立制。一是与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制定下发了《海门市外来少数民族经商人员暂行管理办法》和《关于新疆等少数民族经商人员在海设摊经营管理规定》;二是会同各团体、各场所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宗教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4、教育培训。一方面开展法制文艺汇演、发放维权提示小贴士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各宗教团体、各宗教场所根据制订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同时还组织教职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达到教育培训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