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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实行“四个一”确保宗教领域安全和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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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消除宗教活动场所各类安全隐患,全力做好2012年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海门市民宗局认真落实国宗局和省宗教局关于在2012年开展以“安全年”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实行“四个一”确保宗教领域安全和谐。 一是出台一个“安全年”创建方案。制定出台《海门市宗教场所“安全年”创建活动方案》,并下发到全市各乡镇园区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明确了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和总体安排,并把创建活动作为各场所全年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举办一期安全工作培训。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部分信教群众参加宗教场所安全工作培训,认真学习《关于2012年以“安全”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 三是成立一个执法与安全检查小组。从4月开始深入到每个场所,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场所治安、消防、建筑、卫生、文物保护、宗教活动等规章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对查出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问题,限期整改,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完善一个安全管理预案。根据新时期宗教场所安全工作的新要求,制定完善《海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明确宗教场所安全事件的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事项,严防和杜绝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