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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四举措”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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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有外来务工、经商流动少数民族人口2170人,面对新情况,海门市采取“四举措”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在党员干部、有关执法部门和人民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同时对外来少数民族同胞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形成相互理解包容、团结和睦的良好氛围。 二是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台账,推行民族工作“网络化”“规范化”“社会化”管理模式。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专门制定出台了《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三是超前调查研究。对城市民族工作中新问题进行前瞻性调研,努力改善和提高外来少数民族同胞的生活质量。 四是开展贴心服务。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为少数民族同胞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和就医看病等便利;开通了24小时为少数民族同胞服务和维权的热线,制作了“少数民族排忧解难电话联系卡”,共向少数民族同胞发放2000多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