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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五个坚持”当好少数民族的“服务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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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门市“五个坚持”当好少数民族的“服务员”,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稳定。 一是坚持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谋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坚持民族经济项目的正确引导。根据少数民族家庭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可行的致富门路,引导他们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2011年通过向上争取资金,在树勋富民村建立了首个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少数民族创业园,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坚持民族优惠政策的落实。开展“三优一落实”活动,实行少数民族家庭致富项目资金优惠、医保资金贴补优惠、劳务就业优先,落实27户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低保。 四是坚持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在树勋镇富民村成立少数民族活动中心、建立以“农家书屋”为主的村级文化活动室、举办文化月活动等,丰富少数民族同胞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民族团结的和谐氛围。 五是坚持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注重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壮大民族干部队伍,加快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近年来先后有3名少数民族同胞任海门市政协委员,1名任南通市政协委员,2名担任海门市青联委员,有3名少数民族同胞分别在教育、金融系统担任中层以上的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