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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建设“共居”小单元 力促民族大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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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同胞开始选择来沿海地区创业发展,海门市除了落户的2600多名少数民族同胞外,还有1800多名来海经商、务工流动少数民族人员。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少数民族工作,海门市民宗局会同有关部门,联手少数民族同胞集中的社区共同建设民族“共居软环境”,促进社区民族大融合,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是部门合力创造共居环境。在少数民族同胞集中的社区设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建立民宗干部、社区干部、片区民警、少数民族代表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民宗局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创建”进社区活动,深入社区宣传民族政策,《海门日报》和海门电视台多次报道社区孝亲敬老、创业致富、爱岗敬业的少数民族妇女典型以及爱心捐赠的新疆经商人员的优秀事迹,共同营造各民族和谐共居的社区环境。 二是多元活动助力文化共融。部门与社区共同举办少数民族文化周、读书日等活动,丰富少数民族同胞的文化生活;举办“民族团结”法制艺术周、民族风俗展览、中秋话家乡座谈等活动,让社区居民更好地了解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加强各民族间的交流交融;举办共庆传统节日的包粽子、做汤圆等比赛活动,让少数民族群众加快融入第二故乡;举办才艺大比拼活动,为少数民族同胞搭建自我展示的平台;组织情暖大凉山、爱心接力牵手青海少数民族儿童公益活动等,以“海纳百川”的海门精神共同加强与外省市少数民族地区的交流交往交融。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推动民族间的交流,增进民族文化共融,建设共同的社区精神文化家园。 三是法律帮服维护共同权益。依托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为少数民族同胞办理居住证,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就业信息、房屋租赁等服务。依托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少数民族法律服务工作站,发放法律服务联心卡,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与服务,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少数民族同胞维权10多起。建立社区民族工作协调机制,热心为少数民族同胞办实事、解难事,协调解决社区少数民族子女就近入学问题,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各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