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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民宗局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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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民宗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海门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朱洪主持学习活动并讲话。 会上,传达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主要精神和相关修订情况,并重点学习了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六个方面内容。 参加学习的干部表示: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新形式下宗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是贯彻中央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宗教工作实践的迫切需要。准确把握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精神实质,积极推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实施,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是民宗干部的担当和责任。 海门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朱洪最后指出,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要针对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专题研讨。要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