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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到四甲镇宝光寺指导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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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下午,市民宗局副局长黄卫杰、海门市佛教协会会长心如大和尚、民宗局宗教科长张翼等一行到四甲镇宝光寺指导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镇统战委员许舒娜陪同。 黄卫杰等一行首先现场查看了寺院的建设情况,听取了寺院今年来开展工作的情况介绍。其次,市佛教协会会长心如大和尚传达了市统战部、民宗局及市佛教协会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最后,市民宗局副局长黄卫杰对宝光寺下阶段如何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进行了针对性的指导,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要进一步增强团队意识,要求宝光寺负责人、教职人员等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工作上互相配合,不断增强团队凝聚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要制订好学习计划,将宗教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爱国爱教内容,列入学习内容,定期开展学习,不断提高教职人员能力;三是进一步注重民主管理,要按照管理职责和要求,尽快成立民主管理组织,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对重大事项及重大工作要按照程序履行好有关手续,自觉接受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监督;四是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要严格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各项宗教活动,促进宗教活动场所依法运行、安全运行。 黄局长讲话后,宝光寺负责人表示要切实增强责任与担当,严格要求自身,加强团结协作,依法依规管理,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把宝光寺建设发展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