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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致工作、亲情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接受拆除搭建謇公湖科创园的违章构筑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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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安徽籍少数民族群众马某与当地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在謇公湖科创园临时构建物拆除协议上签了字。 数年前,马某夫妇从安徽老家来到海门,在长江芦荡管理所职工承包的渔塘内打工,借住长江芦荡管理所芦荡管理用房。该地纳入海门沿江开发,海门芦荡管理所机构撤销,马某继续占用闲置的公共房屋,以耕种附近闲置土地、捡卖废弃物品等为生,并用捡来的材料搭建简易棚子,堆放废旧物等。 近期,该地确定为泯江路南延用地,相关部门多次通知马某搬出此地。马某因对相关法律政策知之甚少,不予配合。在市民宗局、开发区党群工作局、謇公湖科教城管理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多次上门,做实做细工作:一是保护合法。仔细清点登记和保护马某几年来通过诚实劳动获得的有价物品。二是公平对待。按照少数民族与本地居民一律平等、一视同仁的原则,处理与马某之间的相关事务、解决矛盾、化解分歧。三是优化服务。在对马某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宣传指导的基础上,针对马面临的实际困难提供帮助,如马某多年来,在该地堆积了很多垃圾等,当地部门帮助马某进行了免费清理。 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思想工作和真心实意、无微不至的贴心帮助,马某终于高高兴兴地接受拆除私自搭建的棚子,搬离该地。 |